基本信息:王立争,男,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先后入选天津市宣传文化“五个一批”人才、天津市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、天津市高校“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。
教育背景:200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(威海)法学院,获学士学位;200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(济南)法学院,获硕士学位;2012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,获博士学位。
获得荣誉:
1.2006年天津市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
2.2006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
3.2006年天津商业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
4.2006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5.2007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6.2008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7.2008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教师
8.2009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教师
9.2010年天津商业大学科研贡献奖
10.2011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11.2011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教师
12.2012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13.2012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
14.2013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15.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16.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工先锋岗
17.2014年天津市“五一”劳动奖章
18.2015年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
19.2015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“大创”指导教师
20.2015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
21.2016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
22.2017年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
联系方式:lawwlz@163.com
学科领域:民商法学
代表性论文:
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,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20余篇。近年来的代表性论文:
1.“主观诚信说”若干观点质疑,《政治与法律》2009年第4期,独立,CSSCI
2.人性假设与民法基本原则重建,《法学论坛》2009年第3期,独立,CSSCI
3.民法谦抑性的初步展开,《法学杂志》2009年第7期,独立,CSSCI
4.应建立违反旅游合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,《旅游学刊》2011年第3期,独立,CSSCI
5.行为能力类型化的解构与建构,《新疆社会科学》2012年第1期,独立,CSSCI
6.“接班人”危机与农村基层治理的现代化,《华南农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5年第1期,独立,CSSCI
7.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,《农村经济》2015年第2期,独立,CSSCI
8.农户主体地位的法政策学辨思,《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5年第2期,独立,CSSCI
9.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农地软法治理,《江西社会科学》2015年第7期,独立,CSSCI
10.农地承包制度改革的公平维度与效率维度,《天津师范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6年第1期,独立,CSSCI
主要著作:
1.独著:《民法基本原则专论》,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
2.独著:《民法推定性规范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
3.独著:《物权法:理论反思与制度塑造》,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
4.独著:《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法律探索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
科研项目:
1.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承包地调整法律问题研究,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2012-2015,主持人
2.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法律规制研究,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,2008-2009,主持人
3.土地承包经营权“承包地调整”法律问题研究,中国法学会部级科研项目,2011-2012,主持人
获奖成果:
1.《民法基本原则专论》2013年获天津市第十三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
2.《民法推定性规范研究》2013年获第六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
3.《民法推定性规范研究》2014年获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佟柔优秀青年研究成果奖
4.《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法律探索》2018年获天津市第十五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