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信息:
基本信息:刘剑、女、副教授、法学院、法学院法学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,现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挂职副院长。
教育背景:
2003.9—2006.12 |
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理学博士 |
2000.9—2003.7 |
吉林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硕士 |
1994.9—1998.7 |
吉林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学士 |
联系方式:lnjzliujian@163.com
学科领域: 经济法学
代表性论文:
1、《发挥制度优势 助力法律执行——新<食品安全法>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》,获天津市社科联第十一届(2015年)学术年会优秀论文。
2、《抓好实习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关键》,载《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文集》,南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。
3、《从系统论的视角看本科经济法教学改革》,载《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。
4、《现实主义法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》,载《天津大学学报(社科版)》,2011年第5期。——CSSCI期刊
5、《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视野下的法学教育》,载《当代法学》2009年5月第3期。——CSSCI期刊
6、《可估量性:经由传统而实现的“神话”——评卡尔·卢埃林的〈普通法传统〉》,载《河北法学》,2007年第1期。——CSSCI期刊
7、《现实主义法学家:卡尔·卢埃林》,载《社会科学论坛》2006年2月期。
8、《规则怀疑论者的规则观——评卡尔·卢埃林的〈荆棘丛〉》,载《社会科学论坛》2006年2月期。
9、《英美保险法禁止抗辩原则的概念分析》(独立作者),载《吉林师范大学学报》(人文社会科学版),2004年第32卷第5期。
主要著作:
专 著:《卡尔·卢埃林法律职能理论研究》,天津人民出版社,2009年3月。
科研项目:
1、教育部一般研究项目,主持人,2017年获批,项目名称:公益性视角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实现。
2、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育系统调研课题,主持人,2017年获批,项目名称: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。
3、辽宁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,主持人,2009年获批,项目名称:现实主义法律运动与中国法制建设。
4、锦州市社科联重大项目,主持人,2012年获批,项目名称: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养成。
获奖成果:
1、《可估量性:经由传统而实现的“神话”——评卡尔·卢埃林的〈普通法传统〉》,获锦州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论文三等奖,2008年11月。
2、《现实主义法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》,获锦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论文三等奖。2012年11月。
3、《发挥制度优势 助力法律执行——新<食品安全法>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》,获天津市社科联第十一届(2015年)学术年会优秀论文。